永續政策、規畫與成果 定期呈報董事會
為落實永續經營理念,健全公司在環境保護、社會責任及公司治理3大領域之經營體制,以達永續發展目標,爰依據「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」第27條之規定,於2023年11月在董事會組織下設置「永續發展委員會」,委員會下整併原已設立之「永續發展小組」及「風險管理小組」兩個功能性組織。
自2022年起,溫室氣體盤查、永續報告書編製成果,列為定期呈報董事會之項目,2023年亦將氣候變遷視為關鍵議題,審視現有永續議題之衝擊類型、程度等因素,評估修訂現有程序之重大衝擊範疇,將環境與社會面向之重大衝擊,納入董事會監督項目。2023年永續發展小組及風險管理小組推動文曄相關業務,共向董事會呈報9項討論案經董事會通過,且另呈報9項報告案。2024年則將永續報告書之編製成果於外部查證程序完成後,以討論案方式呈報董事會通過後正式對外發布。
永續議題重大衝擊管理
文曄針對營運過程中各項議題之政策、規畫與執行過程,訂有相關程序須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會提出報告或討論,如「董事會議事規範」第10條及第12條、「公司治理實務守則」第25條及第35條等規定,明訂應提董事會討論/決議通過議案類型,亦於「永續發展實務守則」第8條,不定期須向董事會報告永續發展政策、制度或相關管理方針及具體推動計畫之提出及執行。且依據「誠信經營守則」與「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」之要求,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方案之制定、經調查有重大違規情事或公司有受重大損失時,皆需呈報至董事會。
各項議案依其相關法規或內部程序之規範,需通過董事會決議作為「討論案」,無須董事會決議者則提出「報告案」,相關議案經高階管理階層之簽核後,再由董事會秘書處列入最近一次之董事會議程,於董事會針對討論案做出決議,與針對報告案提出問題或建議。2023年文曄董事會之重大決議共55案,皆已發布於文曄官網「重大決議專區」。